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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是咸阳市首家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优抚低保救助定点医院,同时也是陕西省、西安市、延安市、杨凌等多家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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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宣传管理制度
来源:城镇医疗保险管理科 作者:叶辉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5-08 16: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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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一、遵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各级医保相关文件和政策要求,我院实行随时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使用情况告知制度,对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进行公示。

二、必须严格执行省、市、区各级管理部门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方面的规定,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

三、在醒目位置公示省、市价格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并提供价格咨询服务。

四、运用公示牌、电子触屏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方便群众了解价格方面的信息。

五、公示要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示醒目、字迹清晰,方便群众阅知。

六、公示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因政策调整变更的价格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更新,保障患者利益。

七、不能随意删减、变更价格目录,必须依照有关管理部门的文件精神,变更公示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

八、院内所有新增检查治疗项目收费标准必须先由科室写出报告,经院领导审核,审定价格上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九、各院中院、各科室科室各项检查、治疗、手术等按物价标准可收取材料费的项目,必须按照物价标准执行,不得任意多记或少记。

医疗保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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