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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医疗收费项目管理制度
来源:城镇医疗保险管理科 作者:叶辉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5-08 16: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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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能,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内容:

一、医疗服务价格的执行,涉及面广、影响大,各临床科室、医技、财务、设备、药剂等有关部门,务必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收费项目标准。

二、各部门、各临床科室严格按“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该收的坚决不收”的原则执行。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无医嘱收费或超医嘱规定的内容、范围和时间进行收费,确保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三、医疗保障科对院内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价格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对临床科室及相关人员进行政策解读,提升理解和把握政策的能力,做好价格、收费项目的宣传公示工作。

四、开展新的医疗项目、新增医用耗材/设备仪器,应由使用科室写出可行性论证报告资料,并对医疗收费项目提出初步意见发起申请,经医务部、护理部、设备科等相关职能审核后,移交医疗保障科、计划财务部复核,上报相应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待批准后方可收费,未被批准前或未被批准一律不得擅自收费。

五、各部门、各临床科室要严格国家、省、市有关药品、耗材价格政策和加成率的规定执行,落实执行好公开招标采购和集中带量采购。若因政府性质的调整,必须向医疗保障科提供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否则不得擅自调整收费价格。降低高值耗材使用率,优先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耗。

六、医疗保障科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医疗服务行为、设备仪器、药品耗材等记费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调取病历及收费清单进行抽检,一经查实违规现象,按照《医疗保险协议》处以1-2倍基金支付总费用处罚,同时违规科室提交整改报告资料,上报医务部、护理部、质控科备案,坚决杜绝违规收费问题。

七、由于临床科室或者个人行为造成上级主管部门对医院进行行政处罚和负面影响的,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由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承担后果。

医疗保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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